1月2日,宿松县河塌乡中铁三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1月3日,宿松县洋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
1月24日,太湖县江苏建航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建筑施工领域(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卸载构件意外倾倒,造成1人死亡;
4月16日,安庆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技改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在进行行车梁吊装作业准备过程中,行车梁倾覆,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5月2日,武汉磊淼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庆兴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工地进行强夯作业时,夯锤砸中现场一名作业人员,造成1人死亡。
上述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问题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软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监管,落实各方责任,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多发态势,提出如下要求:
一、牢牢压实属地领导责任
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要进一步压实属地领导责任,对本地近5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事故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研判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形势,从制度设计、领导体制、运行机制上查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弱项、补短板;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职责边界,加大对央企、国企承建工程和开发区、各类园区建设工程的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盲区”、“特区”。
二、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责任
住建部门要从体制机制上分析查找原因,从事故教训上反思监管不足,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从严把关项目施工许可,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督促五方主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研究理顺执法体制,严格执法手段,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严查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项目,要重点打击、从严处罚,并坚决依法予以停工和曝光;厘清市、区监管职责边界,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明确城区住建部门监管职责,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惩戒力度,建立施工、承包、监理单位信用惩戒制度,强化招投标准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市政、水利、交通、电力、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责任、整改清单,按照“隐患即事故”理念,实行闭环整改。
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单位要切实扛牢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违”行为,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